論唐代地獄審判的法制意義──以〈佛說十王經〉為中心 那司陸
The legitimate signification of infernal judgment in the Tang Dynasty—Centering on “The Secipture on the Ten K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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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陳登武
Chen, D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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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頁碼:
3: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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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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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冥律的發展,最具體的表現是地獄審判的俗世化,而其具體的代表,則是敦煌出土的〈佛說十王經〉。初唐以來,國家為了佛教,並傳達掃蕩偽濫僧尼的決心,曾利用地獄審判的「冥律」,宣示國家政策。另一方面,佛教界為證明其價值與功能,而更透過地獄觀的傳播,以強調其對於社會治安的助益。同時,新形態的入冥文學開始出現,所謂生人判冥事」開始出現在新的入冥作品中;而最早創作「生人判冥」的人是唐臨。唐臨是佛教徒,而且還曾經擔任刑部尚書,因此將俗世官僚結構帶入地獄,於是唐代的地獄充滿俗世官僚社會投影的痕跡。
關鍵詞
地獄審判、佛說十王經、冥律、閻羅王、地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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