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人:李仁淵
本研究室於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初名為「法制史研究室」,後曾更名為「法律研究室」、「法律史研究室」。隨著各類中央與地方的司法檔案、典章則例、判牘成案、出土簡帛等史料的發掘與應用,法律史的研究範圍持續擴大深入。2022年起本研究室更名為「制度與社會研究室」,冀能延續本研究室跨領域的宗旨,增進學科間的合作與交流。
本研究室著重討論不同地域與時代中制度與社會的關係。國家制度,包括司法、財政、地方行政、基礎建設、軍事、職官等等,是本研究室關注的重點,但也希望將非官方的制度,如家庭與宗族、商業與市場、儀式與信仰等納入討論範圍,以理解制度與行動者、制度與群體,以及不同制度之間在歷史過程中的互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