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991-1572 T1 - 論唐代地獄審判的法制意義──以〈佛說十王經〉為中心 那司陸 AU - 陳登武 Y1 - 2002/12/01 PY - 2002 DA - 2002/12/01 T2 - 法制史研究 JF - 法制史研究 JO - 法制史研究 JA - 法制史研究 VL - 3 SP - 17 EP - 70 KW - 地獄審判、佛說十王經、冥律、閻羅王、地藏王 Y2 - 2002/12/01 N2 - 唐代冥律的發展,最具體的表現是地獄審判的俗世化,而其具體的代表,則是敦煌出土的〈佛說十王經〉。初唐以來,國家為了佛教,並傳達掃蕩偽濫僧尼的決心,曾利用地獄審判的「冥律」,宣示國家政策。另一方面,佛教界為證明其價值與功能,而更透過地獄觀的傳播,以強調其對於社會治安的助益。同時,新形態的入冥文學開始出現,所謂生人判冥事」開始出現在新的入冥作品中;而最早創作「生人判冥」的人是唐臨。唐臨是佛教徒,而且還曾經擔任刑部尚書,因此將俗世官僚結構帶入地獄,於是唐代的地獄充滿俗世官僚社會投影的痕跡。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