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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慧敏 Sun, Huei-Min
3:157-196
2002/12
為了因應政府的吏才需要,新政時期的清廷積極的推動日系法學教育。但由於擴張速度過快,越來越多的法校畢業無法順入仕,而中國律師制度的建立,則成為緩解法校畢業失業問題的一帖方劑。正因為律師業從一開始便成為失意仕途者的淵藪,此後中國律師職業聲望的營造過程,於是顯得格外的崎嶇。
律師、法學教育、法政學堂、留學、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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