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的價值在哪裡?現在我們需要重新研討此問題。因為最近學者認為有關法制史之研究發生很多問題,譬如選修法制史課程的法學部學生人數不多,大學改革過程中重視實定法輕視基礎法課程的趨勢越來越嚴重,特別是廢除法制史課程的可能性很大等等。之所以有上述之現象產生,其根本的問題是大部分人以為學習法制史的價值極少。從我個人的看法來說,如果法制史研究只不過是實證研究以解釋過去的法制度的話,大部分的學生及法制史以外的法學者可能對法制史之研究沒有興趣,但如果法制史研究對於思考現代社會中法制度之問題有啟發作用的話,很多人可能對法制史研究產生興趣。為了法制史研究有益於思考現代社會的法制度問題,法制史學者應該選擇什麼研究方法?關於這個問題,我從以下兩個角度來說明我的看法。
第一、從在日本東洋法制史的研究成果來看法制史的研究課題
第二、從在日本法學研究的新趨勢來看法制史的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