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世紀之際東亞法文化圈(或曰中華法系、中國法文化圈),隨著中國文化圈的成立,已在東亞地區形成,且一直持續存在到近代為止。所謂東亞法文化圈的特徵為:一、建制以唐律為藍本的是公布、強制性、權威性成文法典。二、罪刑法定主義傾向,如唐律《斷獄律》曰:「斷罪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正文,違者笞三十。」這是學界常用來舉證隋唐律具有罪刑法定主義特色的證據。三、道德人倫主義,以儒家思想中的家族主義所建立的親疏、貴賤、尊卑差序,建構國家社會秩序,秩序基礎就是依道德所呈現的禮制。在禮制要求下,乃有人倫、恤刑等法制措施。
為使法律有效的執行與推廣,除執法機構系統建立外,就是律學(或曰明法)人才的培養。八世紀中葉,東亞地區已展開明法教育。東亞古代的學校教育,一向以經學教育為主;其次,在中國則重視書學、算學以及律學,但在新羅、日本則以算學居次,再次則為律學(或曰明法、律令學等)。這種重視學問的層次,都與各國當時的國情有莫大關係。另一面,也可看出新羅、日本在汲取中國文化時,仍具有選擇性攝取,並非一味的吸收。
本次研討會,乃取唐律為重點,或就唐律本身,或就律學教育,或就傳統法制與現代法制教育的趨向,探討新課題,期使對東亞傳統法文化與教育有更深入的理解。
在此之前,深感中國禮制與法制研究是二大重要領域,卻不受學術界重視,台灣大學歷史系高明士教授大力推動研究生注入新血輪,希冀開拓新研究學風。為提昇中國法制史學術風氣,倡導研讀《唐律疏議》細緻研究,乃集合台大、文化、台灣師大、清華、中興、中正等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博士研究生為主體進行解讀,敦請政治大學法律系陳惠馨、黃源盛、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朱浤源教授等法律、政治學專家蒞臨指導,打破學術藩籬,突破學科限制,結合歷史界與法學、政治學界人士共同加入法制史研究,顯現校際、科系整合的實例。
自1994年10月4日正式於台大歷史所傅樂成教授紀念研究室(第九研究室)召開第一次「唐律研讀會」讀書會。自1995年2月接受教育部顧問室資助,每年定期舉行,迄今已屆十年。又在「洪瑞焜基金會學術著作獎助出版委員會」獎助下,出版《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台北:五南,1999)一書,為研讀會第一次研讀成果,2003年一月出版第二刷,說明傳統法制研究已受到學界重視。 2001年八月研讀會以唐律「名例律」為焦點,於台北烏來舉行公開成果發表會,2003年集結出版《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中心》,提出十二篇論文,著重身份法的探討,兼論刑名、官制等問題,可謂十年有成、績效斐然。
此次會議除延續「唐律研讀會」成果發表外,還有一項特殊的意義,便是歡送高明士教授榮退。
高明士教授,1940年生,出生於台中清水。台灣大學歷史學系畢業,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現任台灣大學歷史學系、研究所教授,曾任台灣大學教育學程中心主任、歷史學系主任,不但在行政上對台灣大學貢獻卓著,更春風化雨、教育英才達四十餘年。高教授提前一年退休,將轉任玄奘大學講座教授,繼續貢獻學界、培育學子。
高教授專攻隋唐史、教育史、東亞古代史,著有《日本古代學制與唐制的比較研究》、《唐代東亞教育圈的形成》、《戰後日本的中國史研究》、《隋唐貢舉制度》、《中國教育制度史論》、《中國傳統政治與教育》、《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等專書,以及論文多篇。對於法制史、隋唐史以及教育史研究而言,高明士教授確為一位典範人物,開啟學術風氣,帶領學生走上嶄新的研究取向。
今適逢高教授榮退,結合東亞文明研究中心與玄奘大學,協同中國法制史學會,共同舉辦「東亞教育與法制研究的新視野」研討會,邀請國內學者與研究生共襄盛舉,為高教授嚴謹治學的風範,劃下最完美的註腳,更提攜後進跨入教育與法制研究的新視野,不但回顧過去,更繼往開來,作為學術上的見證與前瞻。
此次會議做到校際整合、學術無分際的理念。以東亞教育與法制研究為主題,企圖反省與突破既往研究,共發表十七篇文章,內容相當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