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語所現存的清代內閣大庫檔案大多殘破,所以本輯諸件皆改用鉛字排版,另選二十七件比較完整的,用彩色複印,使讀者可見到各類文件的形象和格式。
這二十七件是從二千五百餘件法制檔內選出來的,因為它們除了比較完整且顯示了常見的幾種格式——題、奏及各種複份(題本的揭帖,奏摺的副摺、副奏、奏底、奏副等等)之外,還代表了下列諸類事件:內外主官參劾屬員疏防與其他過犯;省級主官題報審理民間刑案與屬員過犯;上諭臣工查明事實;臣工查明事實回奏;經師武職請將刑案交刑部審理;刑部或三司覆核刑案;戶部奏報審理涉及旗人案件;御史題請勾決;內外官司題揍處決人犯及減免刑罰;官司奏請定立民事條例。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七十六;1983年初版,2007年10月景印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