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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スタッフ

劉欣寧

劉欣寧 Hsin-ning Liu

副研究員

学歴

日本京都大學博士

専門分野

秦漢法制史、社会史

2006 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班,2013 年取得日本京都大學文學研究科歷史文化學博士學位。主要利用秦漢出土法律與行政文書進行研究,關注法律與現實社會的互動,以及政治權力如何深入基層。研究主題包括婚姻、繼承、戶籍、連坐、聚落型態、基層行政組織、訴訟程序等。因參與史語所藏居延漢簡整理工作,又對簡牘中呈現的「文書行政」進行整體梳理與反省。著有《由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論漢初的繼承制度》,及〈秦漢律における同居の連坐〉、〈秦漢時代の戸籍と個別人身支配─本籍地に関する考察─〉、〈居延漢簡所見住居與里制——以「田舍」為線索〉、〈漢代「傳」中的父老與里正〉、〈秦漢訴訟中的言辭與書面證據〉、〈漢代政務溝通中的文書與口頭傳達——以居延甲渠候官為例〉等中日論文數篇。

學位論文
  1. 《由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論漢初的繼承制度》(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
  2. 《秦漢時代の基層社会支配》(京都:日本京都大學文學研究科博士論文,2013)。
專書
  1. 《由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論漢初的繼承制度》(臺灣大學文史叢刊;臺北:國立臺灣大學,2007)。
  2. 簡牘整理小組編(邢義田、林素清、劉增貴、顏世鉉、劉欣寧),《居延漢簡(壹)》(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12)。
  3. 簡牘整理小組編(邢義田、林素清、劉增貴、顏世鉉、劉欣寧),《居延漢簡(貳)》(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5.12)。
  4. 簡牘整理小組編(邢義田、林素清、劉增貴、顏世鉉、劉欣寧),《居延漢簡(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6.11)。
  5. 簡牘整理小組編(邢義田、林素清、劉增貴、顏世鉉、劉欣寧),《居延漢簡(肆)》(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11)。
期刊論文
  1. 劉欣寧著,太田麻衣子譯,〈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121-107-108-109簡釈読および漢律における量刑原則について〉,《古代文化》62.3 (2010.12):53-64。
  2. 〈秦漢律における同居の連坐〉,《東洋史研究》70.1 (2011.6):1-34。
  3. 淺原達郎、劉欣寧,〈成王既邦の配列〉,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曰古》19 (2012.3):27-31。
  4. 〈秦漢時代の戸籍と個別人身支配─本籍地に関する考察─〉,《史林》95.6 (2012.11):1-34。
  5. 簡牘整理小組(邢義田、林素清、劉增貴、顏世鉉、劉欣寧),〈2013年校讀史語所藏居延漢簡的新收獲(民國102.3-103.7)〉,《古今論衡》28 (2015.12):15-88(本文由邢義田執筆)。
  6. 〈京大人文研《漢簡語彙 中國古代木簡辭典》介紹〉,《古今論衡》29 (2016.12):114-126。
  7. 〈漢代「傳」中的父老與里正〉,《早期中國史研究》8.2 (2016.12):53-78。
  8. 〈漢代政務溝通中的文書與口頭傳達——以居延甲渠候官為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89.3 (2018.9):451-513。
  9. 〈秦漢律令中的婚姻與奸〉,《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90.2 (2019.6):119-251。另收入法律史研究室編,《中華法理的產生、應用與轉變:刑法志、婚外情、生命刑》(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9.12),頁111-156。
  10. 〈「簡牘字典——史語所藏居延漢簡資料庫」の紹介〉,《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 附属画像資料解析センター通信》第91号 (東京,2021):14-17。
  11. 〈秦漢帝國的文書傳遞手段〉,北京大學國學研究院,《國學研究》45 (北京,2021.6),專號:「中古信息渠道與國家治理」,頁1-28。
  12. 〈秦漢時代的契約〉,《新史學》32.4 (2021.12):1-57。
專書(論文集)之一章
  1.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簡121-107-108-109釋讀——兼論漢律中的量刑原則〉,收入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主辦,《簡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1),第6輯,頁399-410。
  2. 〈居延漢簡所見住居與里制——以「田舍」為線索〉,收入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2.3),第3輯,頁435-453。
  3. 〈秦漢律令中的同居連坐〉,收入王沛主編,《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6),第1輯,頁139-170。
  4. “Mutual Accountability within the 里 Li during the Qin and Han Periods,” in Itaru Tomiya & Reinhard Emmerich, eds., Public Notion of Crime and Law in East Asian: Crime and Society in East Asian (Kyoto, 2012), pp. 1-16.
  5. 〈秦漢時代的戶籍與個別人身支配——關於戶籍地的考察〉,《法律史譯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11),2014年卷。
  6. 〈秦漢訴訟中的言辭與書面證據〉,收入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4),第5輯,頁339-371。
  7. 〈代序〉,收入法律史研究室編,《中華法理的產生、應用與轉變:刑法志、婚外情、生命刑》(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9.12)。
  8. 〈文書行政〉,收入陳侃理主編,《重寫秦漢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
主編之專書(論文集)
  1. 法律史研究室編,《中華法理的產生、應用與轉變:刑法志、婚外情、生命刑》(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9.12)。
學術會議論文
  1. 〈居延漢簡所見住居與里制——從田舍談起〉,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第三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1年3月25-27日。
  2. 〈秦漢律令中的同居連坐〉,發表於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主辦,「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學術研討會,上海:華東政法大學,2011年6月3-5日。
  3. 〈Mutual Accountability within the 里 Li during the Qin and Han Periods〉,發表於德國Munster大學主辦,「Public Notion of Crime and Law in East Asia」學術研討會,德國:Munster大學,2012年9月3-5日。
  4. 〈秦漢時代的編戶齊民與連坐制〉,發表於中國法制史學會主辦,「中國法制史夏季論壇」,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2013年6月1日。
  5. 〈秦漢時代的戶籍地與支配體系——鄉與里的行政機能〉,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02年度第十五次學術講論會,2013年10月7日。
  6. 〈出土文獻與秦漢帝國的文書行政〉,發表於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主辦,「出土文獻與秦漢史研究」工作坊,2014年11月29-30日。
  7. 〈漢代政務溝通中的文書與口頭傳達——以居延甲渠候官為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04年度第十八次學術講論會,2015年11月16日。
  8. 〈出土文獻與秦漢帝國的文書行政〉,發表於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舉辦,「出土文獻與秦漢史研究」工作坊(第二回),2015年11月21-22日。
  9. 〈秦漢司法中的文書與口頭證據〉,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第五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6年1月25-27日。
  10. 〈漢代「傳」中的父老與里正〉,發表於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主辦,「簡牘與戰國秦漢歷史: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16」,香港:中文大學,2016年12月12-13日。
  11. 〈秦漢律令中的婚姻與奸〉,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中華法理的產生、應用與轉變﹕刑法志.婚外情.生命型」國際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年7月19-21日。
  12. 〈秦漢簡牘文書格式〉,發表於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吉林大學、甘肅簡牘博物館、山東博物館主辦,「中國簡牘學術研討會」,濟南﹕山東博物館,2017年9月25-26日。
  13. 〈秦漢地方官署的訊息溝通與決策〉,發表於科技部計畫「訊息傳播與國家社會聯繫——議題研發及國際合作推動」主辦,「訊息傳播與知識實踐工作坊」,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年10月27-28日。
  14. 〈從婚姻家庭法看早期中國法論的延續與斷裂〉,發表於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主辦,「政治與社會﹕中國史青年學者的反思與展望」研討會,2018年7月14-15日。
  15. 〈從出土文獻論秦漢時代的文書傳遞制度〉,發表於韓國慶北大學史學科BK事業團、中國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香港大學歷史系中國歷史研究中心共同舉辦,「透過簡牘材料看古代東亞史研究國際論壇」,韓國濟州島,2018年12月17-20日。
  16. 〈出土文獻與秦漢帝國的文書行政制度〉,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07年度第二十一次學術講論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8年12月24日。
  17. 〈Contracts during the Qin and Han Periods〉,發表於德國University of Munster主辦,「Law and Society in Premoder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Symposium」學術研討會,德國:Munster大學,2019年7月26-28日。
  18. 〈台湾における史的文字DBの利活用の取り組みと課題〉,發表於日本關西大學主辦,「デジタルヒューマニティーズ推進のための環境構築とその課題」線上會議,2021年2月27日。
  19. “Contracts during the Qin and Han Periods,” presented at “2022 AAS Annual Conference,” Honolulu, Hawaii, March 24-27, 2022.
  20. 〈漢代署名制度的發展〉,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國家制度與社會」工作坊,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22年8月30-31日。
  21. 〈中國古代署名制度的發展〉,發表於輔仁大學歷史學系主辦,「第18屆文化交流史:閱讀、書寫與訊息傳遞」國際學術研討會,新莊:輔仁大學,2022年11月4-5日。
  22. 〈中國古代署名制度的起源與發展〉,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12年度第四次學術講論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23年3月6日。
  23. “Memories in Court: Testimony and Documentary Evidence in a Lawsuit Case concerning Family Property Division from 313 CE,” presented at “2023 AAS in Asia / The 8th AAS in Asia Conference,” Kyungpook National University (KNU), Daegu, Korea, June 24-27, 2023.
學術書評
  1. 〈陶安あんど《秦漢刑罰体系の研究》述評〉,《法制史研究》16 (2009.12):359-373。
  2. 〈評韓樹峰《漢魏法律與社會》〉,《中國中古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4),第4卷,頁245-252。
  3. 〈高村武幸著《秦漢簡牘史料研究》〉,《日本秦漢史研究》18 (2017.11):166-176。中文版收入《簡帛研究 二〇一九秋冬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頁324-329。
他類論文
  1. 〈里耶戶籍簡牘與「小上造」再探〉,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751,2007.11.20。(搜尋,2008.1.24)。
  2. 〈代序〉,收入法律史研究室編,《中華法理的產生、應用與轉變:刑法志、婚外情、生命刑》(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9.12)。
  3. 〈漢代的旅行與社會控制〉,《中研院訊・漫步科研》(2020.11.19)。
翻譯
  1. 保科季子著,劉欣寧譯,〈漢代的女性秩序——命婦制度淵源考〉,收入黃留珠主編,《周秦漢唐文化研究》(西安:西北大學文博學院,2012),第8輯,頁70-79。
  2. 宮宅潔著,劉欣寧譯,〈遷陵縣志初稿——里耶秦簡所見秦的占領支配與駐屯軍〉,《法律史譯評》(上海﹕中西書局,2017.11),第5卷,頁18-37。

學歷:
日本京都大學博士 (2013)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 (2006)

現職: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2021.12- )

經歷: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助理 (2007.6-2013.11),助研究員 (2013.11-2021.1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案館主任 (2020.1-2023.7)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兼任助理教授

  1. 唐獎教育基金會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年輕學者撰寫專書:《秦漢法律與基層社會》 (2019)
  2. 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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