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班,2013 年取得日本京都大學文學研究科歷史文化學博士學位。主要利用秦漢出土法律與行政文書進行研究,關注法律與現實社會的互動,以及政治權力如何深入基層。研究主題包括婚姻、繼承、戶籍、連坐、聚落型態、基層行政組織、訴訟程序等。因參與史語所藏居延漢簡整理工作,又對簡牘中呈現的「文書行政」進行整體梳理與反省。著有《由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論漢初的繼承制度》,及〈秦漢律における同居の連坐〉、〈秦漢時代の戸籍と個別人身支配─本籍地に関する考察─〉、〈居延漢簡所見住居與里制——以「田舍」為線索〉、〈漢代「傳」中的父老與里正〉、〈秦漢訴訟中的言辭與書面證據〉、〈漢代政務溝通中的文書與口頭傳達——以居延甲渠候官為例〉等中日論文數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