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仁
1976/06
目錄與索引
全三冊
整理中國法制史資料首先遇到的難題即是如何為「中國法制史」畫定範圍。中國傳統目錄自七錄中列了「法制」一門以後,歷代歷代史志中都有「刑法」或「法令」門,收集了各種法令章程、理訟治獄的資料,但有關司法機關的組織和功能,以及依文體而分的詔令奏議、別集、總集等類中的法制資料,卻並未收入。編者編纂這部中國法制史書目的取材範圍問題上,採取了行為科學、實際上也是舊的中國傳統法學的看法,決定將中國傳統法學者必然研究的各種資料盡量包括在內。就資料的內容性質為標準,初步構想四類:(1)規範;(2)制度;(3)理論;(4)實務。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