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中央研究院「傅斯年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開放申請,申請辦法詳見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網站公告(網站連結)。
一、申請資格:
(一)於國立臺灣大學修業滿一年以上之本籍生。
(二)申請人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三)學業總成績平均85分(等第成績A/等第積分3.76)以上。
二、獎助名額:至多2名。
三、獎助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四、申請方式:
請於 112 年10 月13 日(五)前,繳交申請文件至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室),並將電子檔寄至dtchiou@ntu.edu.tw。
五、申請文件:
(一)傅斯年獎學金申請書及當中所列應檢附文件。
(二)中央研究院傅斯年獎學金申請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