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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23年「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本所研究範疇相關(歷史學、考古學、人類學、文字學),且計畫至本所從事論文撰寫工作者。(本計畫尚未開放中國大陸籍研究生申請。)【申請及獎助期間皆須具有學籍】
  2. 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

二、獎助期限:一年為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必要時得再申請一次。

三、應備資料及申請辦法:

  1. 史語所申請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佈告欄項下「申請事項」下載,勿使用本院表格),申請人須請就讀學校之研究所所長在表格下方簽章。
  2. 碩士畢業證書(影本)
  3. 就讀學校或系所開立之博士候選人資格證明(正本)
  4. 博士班成績單(正本)
  5. 履歷
  6. 著作目錄
  7. 研究計畫書(5頁以內,並附參考著作目錄。中文或英文書寫皆可。)〔審核重點為:計畫的重要性、文獻是否周詳、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等,並另予說明申請本所之理由。〕
  8. 相關著作(最多三種,一式三份)
  9. 所屬學校二位教授推薦信函(由推薦人逕寄本所)
  10. 每一申請人僅能擇一研究所申請,請勿一案多投。
    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寄至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30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秘書室陳怡青小姐收。

四、截止期限:2023年2月20日(以郵戳為憑)。

五、經費補助:每人每月支領新台幣40,000元獎勵金(外籍人士須扣除18%所得稅),在此期間不得重複領取他項補助(含工作酬金)。

六、權利義務:

  1. 申請案經本所及本院審核通過者,於獎助期間需有半數以上時間(即每週2-3天)在本所從事研究工作,並至秘書室簽到。本所提供研究室(以共用為原則,本所得視實際需要加以調整),並商請研究人員予以指導,並得使用圖書館、公用電腦設備。其他未盡事宜,應遵從本所規定辦理。
  2. 入選學員每半年應提供研究進度供本所指導教授參考。計畫結束前十天,應提交工作報告備查。

七、本所聯絡人:陳怡青小姐,電話:886-2-27829555#209,傳真:886-2-27831815 e-mail: ycchen@asihp.net

 

刊登時間: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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