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991-1572 AU - 張茂霖 TI - 錯誤移植的責任內閣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制定過程重探 JO - 法制史研究 JA - 法制史研究 VL - 9 SP - 133 EP - 174 KW - 臨時約法、宋教仁、責任內閣制 PY - 2006 AB - 南京臨時政府之成立,初依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仿美國總統制。但因大綱中未設人民權利條款,且組織權責的設計也頗有疏漏,勢須修改,乃由臨時參議院將其缺漏者增補之,窒礙者修正之,繼提出〈大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草案〉,仍定為總統制。但南北議和之時,決定將臨時大總統職位讓於袁世凱,故再決議將原案內的總統制,增設為責任內閣制,想仿法國第三共和的責任內閣制,以抑制袁世凱的權力。衡諸過去論著,此一過程並未完全澄清。再細察臨時參議院繼續增刪制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時,發現竟捨棄利於形成責任內閣制的條文,而多採源自美國總統制的條文,更與法國第三共和憲法距離愈遠;又何況法國第三共和的制度被學者認為只是「非真正的議會內閣制」。 本文試依據近十多年來刊布的新史料,略論臨時約法的制定經過,並以之中增加及刪改的條文變動為依據,搭配政府學及憲法學的學理,針對一般認為「制定臨時約法,採責任內閣制」這個看法,進行商榷和訂正。   Y1 - 2006/06/30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