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991-1572 AU - 陳登武、于曉雯 TI - 從北魏「費羊皮賣女案」說到中國古代的債務和人口買賣 JO - 法制史研究 JA - 法制史研究 VL - 9 SP - 1 EP - 41 KW - 北魏、費羊皮、買賣人口、五服、良賤   PY - 2006 AB - 北魏宣武帝延昌三年(514),冀州阜城人氏費羊皮因家貧無法葬母,遂將自己七歲的幼女賣給同城的張回作婢女;而張回在未說明此女本為良人的情況下,又轉賣給鄃縣的梁定之。一個七歲小女孩,兩次轉手賣與他人,並且可能因此而從「良人」的身分轉變為「賤民」的階層,就是本案的基本事實。 北魏宣武帝「定奴良制」,整頓社會上「以良為賤」的買賣風氣。「費羊皮案」代表一系列良賤問題發展中的重要事件。為什麼六世紀初,一個小女孩被轉賣交易的人口買賣行為,引起這麼大的朝廷爭議?甚至佔據《魏書‧刑罰志》甚大篇幅?拙稿圍繞著本案討論包括:債務與人口買賣;人口買賣的法律責任;「五服」與「良賤」;「孝子」與法律等課題。從而說明何以本案如此受到重視,以及所反應的時代問題。   Y1 - 2006/06/30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