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 1991-1572 %A 李念祖 %T 不是契約的約定──論約法三章與社會契約義理的差距 %D 2021 %J 法制史研究 %P 1-56 %V 38 %X 約法三章,典出《史記》,約字何解?是約定?是契約?約束了誰?是關中人民的大憲章嗎?與英國的大憲章乃至成文憲法有以異乎?與民國的臨時約法有以異乎?本文探究約法三章、殺人者死之「法」與「約」的意義,與從大憲章以契約發展到成文憲法,其背後折射出由蘇格拉底而霍布斯而洛克而盧梭而羅爾斯,從訂立社會契約而生憲政主義,也就是從身分到契約的法治思想相互對照,觀察天命論、予一人、建皇極、出禮入刑,有刑罰而無契約法,直到清末猶未從身分走入契約的法律文化差異;試行提供約法三章,約字不作「社會契約」(或約定)理解的憲法法理緣由。 %K 約法三章、大憲章、社會契約、無知之幕、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