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 1991-1572 %A 李麗芳 %T 罪與罰:由刑科題本析論清代刑案書寫 %D 2020 %J 法制史研究 %P 323-355 %V 37 %X 制刑和制禮是傳統中國法律文化一體之兩面。各個時代的刑案書寫和記載,無疑是一種負面表述的禮教呈現。作為一種罪與罰的歷史書寫,本研究想要從刑案書寫文化的視角,重新理解清代刑科題本。首先,刑科題本是書寫刑案的一種文類,由於融合了官方文書、審轉制度、程式組合等層面,使得其更加具備歷史觀察的價值。其次因為牽涉重大事故與人命案件,並且隸屬清代官方文書的重要檔案,皇權的凝視隱隱然跟隨著每一卷宗。因此之故,模式化與定型化的刑案書寫,反而是常見的操作手段和寫作手法,同時也是一種必要之惡。有鑑於明清時期的官箴書,收錄有刑名圖式也提到「程式」一詞,從以圖說法背後的邏輯思維談起。其次,刑科題本如何從零到有著手,一一填滿圖示與程式留下的空白,是這裡首要處理的問題意識。程式要能發揮具體的意義,必須適切地鑲嵌進不同的日常生活脈絡,而不同類型案件裡可能都隱藏了特定的儒家價值。總而言之,刑科題本攸關罪與罰的清代刑案書寫,最終都猶如一種舞台上的文字展演。 %K 刑科題本、刑案書寫、以圖說法、程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