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991-1572 T1 - 邱澎生《從經濟到法律:明清中國市場演化的歷史》評介 AU - 張瑞賓 Y1 - 2018/12/01 PY - 2018 DA - 2018/12/01 T2 - 法制史研究 JF - 法制史研究 JO - 法制史研究 JA - 法制史研究 VL - 34 SP - 193 EP - 212 KW - 明清社會經濟、蘇州商人團體、會館、明清商業書、滇 銅、重慶 Y2 - 2018/12/01 N2 - 過往學界流行一種以「歐洲中心論」為視角所構築的全球經濟史觀。這套史觀的論述邏輯是:十八、十九世紀的歐洲因為發生工業革命,故能率先蛻變為經濟快速成長的先進國家,並建立了以歐 洲為中心的近代全球經濟體系。在這套全球經濟體系中,歐洲是近代全球經濟成長的中心,同一時期的明清經濟則始終處於停滯狀態中,此與其未發生工業革命有關,亦被指稱為所謂的「明清社會經濟發展停滯論」。 本書反對「明清社會經濟發展停滯論」的說法,也反對僅依工業革命史觀以解釋明清經濟發展史。本書主張從中國社會經濟史的發展脈絡和材料入手,並以市場演化的視角加以探索,以理解明清社會經濟發展與變遷的史實。根據本書的研究發現,明清社會經濟市場在「質」的部份,至少出現四種重要演化:其一,商人公共財產權的保護及大量自主結社商人團體的湧現。其二,商人試圖建構市場的生產秩序。其三,商人在與國家和社會的角力中重建市場交易秩序。其四,商人意識的頭和商人團體內部秩序的調整。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