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 1991-1572 %A 連啟元 %T 《明律》縱囚條文規範與社會現象──兼論「縱囚論」的議論與反思 %D 2018 %J 法制史研究 %P 73-111 %V 33 %X 監獄的法律條文規範,主要著重在獄囚管理與安全規範,其中牽涉到獄囚日常生活的問題,同時嚴防任何意外與不法事件的發生。縱囚,是指監獄官吏人等,蓄意或疏失而導致縱放囚犯逃逸的 行為,無論是知情縱囚,或受財故縱,在《明律》規範上都屬於瀆 職與犯罪的行為。若涉及縱囚事件,除了實際管理監獄的典吏、獄卒人等,需依律懲處之外,司獄官以上的提牢主事、提牢御史等官員,都視情況而有連帶處分。而受財貪贓部分,則依贓罪予以懲 處。 明代涉及縱囚事件的相關官員,皆予以嚴重處罰,然而唐太宗以「縱囚」作為仁德施政的表率,從而型塑個人政治風格與形象, 來作為政治宣傳的手段,藉以博取政治的美名。這種非法、違法且備受爭議的舉動,雖遭到歐陽修〈縱囚論〉以來的強烈批評,卻也 受到後世的屢屢仿效。面對違法、非法的縱囚事件,何以成為一種仿效的典範?明代官員與士人除了在強烈批評之餘,也開始出現不同立場的反思與討論。 本文主要是從《明律.刑律》中有關縱囚條文的觀察,理解明 代律法對監獄管理的核心精神,進而考察明代地方社會與官方的實際運作情形。此外,更探討明代官員與文人,如何看待作為非法的 「縱囚」事件,所產生的社會現象與批評,並嘗試從政治手段、法 理、人情等觀察角度,探討明代士人對於「縱囚」的不同立場與解 釋,以及此種現象對明代的司法制度、地方社會秩序所造成的各種可能影響。 %K 明代、大明律、縱囚論、監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