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991-1572 AU - 鄭智 TI - 巫術何以致罪?──試論清代巫術犯罪中的因果關係及其法律適用 JO - 法制史研究 JA - 法制史研究 VL - 30 SP - 291 EP - 330 KW - 《大清律例》;巫術犯罪;因果關係;類推比附;身體思 維模式 PY - 2016 AB - 《大清律例》採用具體主義的立法技術規定了諸如「不道」、 「禁止師巫邪術」、「造妖書妖言」、「採生折割人」、「造畜蠱毒殺人」等數項涉巫犯罪的罪名。清人祝慶祺在《刑案匯覽三編》 中收錄了大約四十餘例相關案件。巫術坐罪的法律論證中,對於巫術案件中的事實因果如何轉化為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進而在邏輯上確證其相應的刑事責任,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其中,比附類推起到 了論證上的重要作用,而這種方法也可以置諸清代一般案件的法律推理過程中。身體思維模式是法律比附類推方法背後的認知基礎, 其思維淵源恰恰是巫術自身所包含的原始思維模式。同西方的法律解釋學一樣,這一思維認知模式存在著反形式主義的危險傾向,值得我們今天的法治建設鏡鑒和警醒。 Y1 - 2016/12/01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