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 1991-1572 %A 梁弘孟 %T 大理院關於夫妻財產制判例之研究 %D 2011 %J 法制史研究 %P 187-229 %V 19 %X 隨著西方法制的繼受,傳統中國法的男尊女卑典範面臨衝擊與調整。在民初作為最高司法機關,又同時在某種程度上肩負立法任務的大理院,其針對夫妻財產制問題所著之一系列判例,就成為觀察當時夫妻關係法制變化的重要媒介。本文以妻財產權作為觀察主軸,分析大理院在相關判例中所呈現之夫妻財產關係,以及妻對於特定財產之權利。本文發現,大理院對妻之財產權雖然有相當程度的界定以及擴充,但整體而言其立場仍顯得保守。這一方面有時代的侷限,另一方面則是囿於依法審判的職責所在,而影響對於改善妻之地位所能發揮的作用。 %K 大理院、大理院判例、夫妻財產制、妻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