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991-1572 AU - 李力 TI - 出家‧犯罪‧立契──1-6世紀「僧人與法律」問題的初步考察 JO - 法制史研究 JA - 法制史研究 VL - 17 SP - 1 EP - 55 KW - 1-6世紀、僧人、出家、犯罪、立契 PY - 2010 AB - 過去,很少有人從法制史的角度,就1-6世紀的「僧人與法律」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本文選擇出家為僧及其犯罪、立契這三個觀察點,嘗試考察這個時期僧人與法律的實況(包括相關立法、僧人犯罪以及僧人立契)之一斑。 就「出家」這一行為而言,政府的基本態度是:觀望→禁止→控制。這一過程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實施的,體現了王權與教權的較量,最終的發展趨勢是王權控制並利用教權。 從文獻記載可知,一些行跡惡劣的僧人頻頻犯罪,觸犯刑律。僧俗兩界均諱言此事,但其確實存在,則是不爭的事實。僧人犯罪的原因並非偶然,拋開一般犯罪學原理不談,必定與佛教傳入中國所產生的一系列異變有著直接的關鍵。 在吐魯番出土的契約文書中,保存了不少高昌僧人參與立契活動的歷史資訊,反映出在當時深受北朝回傳之漢地大乘佛教影響的吐魯番地區,其僧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與俗人無別。而這正是高昌佛教發展世俗化的產物。此或可作為瞭解當時中原地區僧人之民事活動與民事法律地位的參考。 Y1 - 2010/06/25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