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 - JOUR SN - 1012-4195 T1 - 闢妄醒迷:明清之際的天主教與「迷信」之建構 AU - 祝平一 Y1 - 2013/12/26 PY - 2013 DA - 2013/12/26 T2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JF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JO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JA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VL - 84 IS - 4 SP - 695 EP - 752 KW - 迷信 理性 宗教 風俗 耶穌會 Y2 - 2013/12/26 N2 - 本文分析十七世紀中文世界中「迷信」一詞的形成與意涵,以覘迷信 (superstition)、理性 (reason) 與宗教 (religion) 三詞在近世中國的變遷。 以「迷信」對譯superstition的出現於二十世紀,指涉「非理性的信仰」。在此之前,「迷信」一詞只在唐代出現兩次,但卻多次出現在十七世紀的天主教文獻中。十七世紀的「迷信」一詞,不能算是superstition的對譯。二十世紀前的「迷信」一詞作動詞用,指的是「沈溺」的行為,而非特定的範疇。而「迷信」的賓語則為不合教規的「偶像崇拜」、「占卜」與娶妾等中國習俗。傳教士與中國信徒以辯駁這些異俗,彰顯十誡中「上帝為最高無上之存在」和「不可淫亂」的誡條。不過,因為天主教的傳入,歐洲superstition的概念也悄然進到中國。在天主教神學中religion指的是人因信從而與神之間所構成的倫理關係,而superstition作為名詞,相對於religion,指不當的神聖崇拜(對象不對),或以不當的方式崇拜神聖(方式不對)。Superstition因而指的是「過信」的範疇,而非行為;但這些範疇和中文「迷信」行為的內容亦有重疊之處。為了駁正中國人「迷信」的行為,明、清之際的天主教社群訴諸「理推」(reasoning),以辯駁中國崇拜與風俗的合理性。康熙八年以後,南懷仁針對楊光先的指控,對中國的占測提出系統性的批評。南懷仁仍沿用「理」辯之術,希望藉開啟讀者靈魂中的明悟,一舉摧毀中國的卜算之術。不久,利類思在《超性學要目錄》中,以「尊奉」恰當地翻譯religion,卻用「左道」翻譯superstition,將中國合於此概念下的各種行為皆指為不合法的「師巫邪術」。 在天主教的論述裡,reason不但不是religion的對立,反而是religion必要的助力。十七世紀來華的耶穌會士猶確定上帝予人的明悟能燭照俗迷,但在啟蒙運動後的歐洲,宗教與理性的齟齬日深,終至將之推向理性的對立面,成了必須被理性照亮的闇淵。「迷信」一詞在中國的誕生與轉化,恰恰折射出這一歷史過程,並深刻地影響了中國人如何認知信仰的世界。 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