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 1012-4195 %A 邢義田 %T 漢代書佐、文書用語「它如某某」及「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責寇恩事」簡冊檔案的構成 %D 1999 %J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P 559-588 %V 70 %N 3 %X 本文主要討論漢代邊塞公文的書寫者、文書用語「它如某某」和「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責寇恩事」簡冊檔案構成的問題。結論如下: 1.漢代邊塞公文書的主要書寫者應是書佐或王莽時的書吏。 2.「它如律令、爰書、約束…」意謂「其它如律令、爰書、約束…」的公文末尾用語。在文書所涉的事件中,如有不依慣常程序,須要特別處理,或調整改變之處,文書會特別具體說明調整改變的部分,其它仍依既有規定辦理的部分則不再費辭,以「它如某某」一語帶過。 3.基於以上兩點認識以及書體上的辨識,本文認為「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責寇恩事」的三十五簡並不構成同一件文書冊,而是同一事件檔案中的兩份文書。此外,這兩份文書應該只是候粟君責寇恩訟案文件的一小部分,而不是此案的全部文件。 %K 漢代 書佐 候粟君所責寇恩事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