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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彰健
680元(售罄)
1979/03
歷史文獻
上、下冊
明萬曆會典載有洪武三十年所定明律,及萬曆十三年所定問刑條例。本書根據國內外現存明代律例刊本,將明孝宗弘治十三年問刑條例,及十三年以後至崇禛各朝所定例,凡曾與律合刻者,均予以輯錄,附於洪武三十年所定有關律條之後,以補會典之未備,使我們大致明瞭弘治問刑條例至明亡這段期間刑律的因革。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