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 條第5項、《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 18 條辦理。
二、目的:民國110年5月4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轄下傅斯年圖書館第一棟,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114年委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撰寫「傅斯年圖書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為廣納各界意見,使計畫內容更完善,並彰顯對文化資產保存與認同的重視,特舉辦本次說明會。
三、說明會內容:
(一)「傅斯年圖書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研究成果簡報說明。
(二)傅斯年圖書館未來再利用之議題與願景交流討論。
四、說明會時間:114年10月20(週一)下午3:00
五、說明會地點:傅斯年紀念室(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30號 傅斯年圖書館)。
六、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七、主辦單位: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八、承辦單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九、聯絡窗口:傅斯年圖書館何先生 (02) 2782-9555轉 604